淺論仿制
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裝備制造業在艱難中成長,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绩。對這些成绩,贊譽的聲音有,質疑的聲音也有,在那些質疑的聲音中,說中國人會仿照的聲音顯得难听逆耳。就裝備制造業而言,應該怎樣看待仿照的問題呢?我們的觀點如下:
,模仿是發展中國家裝備制造業發展的必經階段。縱觀世界各國工業發展史莫不如是。最范例的例子是日本,當初的日本汽車,即是靠模仿歐洲汽車的。這沒有什么丟人的。我要造汽車,當然不消從研究輪子奈何造開始,別人的經驗全部能够拿來。人類的智慧文明發展,本來即是有傳承的。所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本领看的,說的即是這個道理。
其次,照样不是盜版,不是犯罪。無論是在天下還是中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是遍地的。比来鬧的沸沸揚揚的IPAD商標案和喬丹商標案,充分說明,即使在現階段的中國,法律對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是很到位的。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企業很難大張旗鼓的生產銷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特別是在裝備制造業。
,仿制不是目的,一個企業要想發展壯大,不能停留在仿制的階段,必須有創新的梦想和創新的才能。我們要向日本汽車企業學習,做到青出于藍而勝于藍。
拿我們公司為例,我們的吸塑包裝機在付出大批財力物力和市場份額的情況下充分吸收和使用了歐洲幾個同類產品的設計經驗,在品質和性能上基本達到了相應程度。同時在此基礎上我們開發出了的自主產品:自動平移式封口機。從模仿開始,在改進中成長,靠創新壯大,我們公司正在沿著這樣一條正確路线不斷前進。